咸菜(外一篇)

    离开家乡四十年,也许人生得贱,总是忘不了家乡的咸菜。

    自从我记事开始,到二十岁,我离开家乡时,我家早中晚三歺,小歺桌上总有咸菜。很多时候,咸菜还是主菜,当家菜。

    那个时候,我们自称泡在甜水里,长在蜜罐里。横向比较,世界上三分之二的劳苦大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纵向比较,解放前三座大山压得劳动阶级,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所以吃咸菜,我们心里也甜。

    说真话,当时感觉咸菜特别可口,又便宜又有味,真心地喜欢吃咸菜。认为这是幸福家庭居家生活必备菜肴,一顿没有它,就觉得缺少什么,还真下不了饭。甚至认为,没有咸菜下饭,活着还有什么滋味。有时还真替老外怜惜,他们没有咸菜可吃,人生少了一大乐趣,做中国人真好,生活毛泽东时代是前世修来的福。

    每年初冬,家乡家家门前门后,一排排挂晒着待腌的雪里红,当地一种青菜。竹床木板上晒着切成小块的萝卜,是我们那里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线。

    小时候最喜欢干的事,就是腌制雪里红。

    一个大水缸,撒一把盐放一层晒干的雪里红,然后我打着赤脚在菜上面踩着,边边角角都踩到,然后再撒盐,再铺一层雪里红,再踩。周而复始,一层雪里红一层盐码起来,摆放的整整齐齐,一直把菜铺到水缸上方。踩制腌菜是个力气活,但我特别兴奋,小脚泡在咸水里,不停地踩动,父母每铺一层菜,就调动我的触点,像现在小孩玩玩具一样,兴趣盎然,有使不完的劲。咸菜踩实后,上面压一块大青石,封闭一段时间,就可以吃了。据老人们说,有脚气的人或者小孩踩出来的咸菜,特别好吃。所以,小时候,每年我都会踩制咸菜,小脚被咸水泡得通红,也不叫苦,累并快乐着。

    家里吃得多的家常咸菜还有咸水泡小萝卜,腌豆角,腌菜瓜,当然东瓜皮和刀豆腌制后,很脆有嚼头,我也很喜欢吃。

    家乡咸菜,工艺最复杂,手工最精细,莫过于“香菜”和“萝卜响”。

    老家的“香菜”制作十分讲究,也很费时。一般用青菜杆子,清洗后切成细丝,在阳光下连续曝晒,晒干后,放调料了。麻油、生姜、蒜末、白糖、芝麻、鸡精、八角粉、茴香粉、胡椒粉、辣椒粉等,搅拌均匀后腌制放置一段时间后,就完成了制作。它香辣可口,风味独特,很多吃过的人都会对它的味道念念不忘。

    “香菜”是家乡走乡串门送人的佳物礼品。

    “香菜”十分有嚼劲,开胃又下饭,让人一尝就经久难忘。“萝卜响”制作方法与“香菜”差不多,把萝卜切成小块,在阳光下曝晒后,放调料腌制等手续,一道香脆美味的冬季时令美食就做好了。

    小时候,父亲常拿“香菜”和“萝卜响”招待贵客。泡一壶浓茶,放一碟“香菜”,一碟“萝卜响”,在上面倒点麻油。边品着茶,边用筷子夹着“香菜”或“萝卜响”,放到嘴里慢慢咀嚼,海阔天空闲谈。那是小镇居民最休闲,最有生活情趣的生活方式。

   家乡还有一道很好吃的咸菜叫臭咸菜,嗅起来很臭,吃起来很香,俗称 “千里飘香”。但我不太喜欢吃,我们家里也不做。据说那又臭又香的臭咸菜,加一勺水辣椒和一勺猪油蒸好,吞下三碗饭不在话下。

   我家倒是常常起着小炭炉,但不用臭咸菜,瓦罐里炖着却是普通咸菜,另加上一大块豆腐,放上一勺猪油,一家人围在一张小桌旁,边烤火,边围着炭炉吃晚餐,热腾腾,香喷喷,那氛围,那亲情,还有那可口菜肴,至今忘不掉。

   家乡最令我嘴馋的咸菜,叫梅干菜。那是把腌好的大白菜,从缸里拿出来,放在烈日下暴晒,待干透后,再腌再晒形成干扁状。梅干菜炖五花肉,那是油光黄黑,香味扑鼻,百吃不厌,是青少年时期最爱。

   咸味菜的顶级是咸鸭蛋,咸肉,咸鱼和咸鸭,当年香肠非常少见,最喜欢闻的是蒸咸鸭时的香味,最馋嘴的是咸鸭蛋那蛋黄。咸肉咸鱼都是家里宝贝,只有逢年过节才有可能吃到,平时是很难吃到的。

   父亲最喜欢吃咸水泡小萝卜和豆角,制作简单,方便实用,弄得全家都爱吃这两种咸菜。

   从卫生保健角度上看,咸菜有致癌的嫌疑,所以现在我们已很少吃了,家里也有几十年没腌制过咸菜了。

   但至今,父亲还常到乡下,到处去找熟人讨要咸水泡萝卜和“香菜”,他难攺这一习惯。每每回家,我也就抢着吃这久违的咸菜,家乡的味道,儿时的回味,痛痛快快好好地过了一次瘾。

    咸菜,那是一种淡淡的乡愁,很怀念。

 

 

外一篇:

美德和减肥

                       作者:立委

 

    在毛时代短缺经济长大的我们,加上中国传统的熏陶,勤俭节约好像宗教信仰一样,深入骨髓,往往走火入魔。

    很长一段时间,每天睡觉前,总要把家中白天吃剩喝剩的残羹剩菜、冷饮热饮,统统倒进肚中,这才安睡。心里念叨,“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

    太太说,这些都不值钱,扔了算了,吃坏了肚子不值,为此两口子常闹矛盾。我的逻辑是,值钱不值钱,都是农民的血汗。我们从小熟读的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直到有一天,我的大夫警告我要节食,并指出我近年来体重异常增长及潜在的严重后果。这才猛醒。我怎么这么多年也算不过这个帐呢:身体垮了值呢,还是保持“勤俭节约”的名节重要呢?

    没有人有意浪费食品,但总归有残羹剩饭。问题是我们业已“固化”的“勤俭节约”的 mentality, 总觉得倒进肚子里才不浪费。

    有意思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和共产党的“革命传统”文化,似乎都熏陶我们的这一“美德”(当年随处可见的标语是:“铺张浪费是对人民的犯罪”。我们耳熟能详的革命传统故事中就有,周恩来贵为总理,可是吃饭后,碗里绝不留下一粒米饭)。二者都本于小农经济。勤俭节约确实是美德,但走向极端,或走火入魔就不好了。

    现在明白,在非短缺经济环境下,倒掉残羹剩饭不是浪费,而是正常的人类进食行为过程中的不可避免的自然损耗,可算作 food budget 中的 cost overhead. 一叶障目,这么浅显的道理,出国十多年后才明白。可见传统熏陶的力量。

 

    据说,动物界由于生存压力,饱一顿饥一顿,也天生就有这个 mentality :=)。 所以,一旦有食物, 就暴饮暴食。这样积攒下来的脂肪,可以更好地应付食品匮乏的时光。我怀疑,生物界冬眠的形成,可能在进化论上有这一基础。

    如今,倒掉没有保留价值的剩饭剩菜和饮料,我看也不看,尽管内心深处还有别扭。人啊,人。

 

                                (注:立委是汉阳一江水的弟弟)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