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抢(外一篇)

    我下乡农村时间不长,仅一年。其中干农活时间也只有半年。即七七年三月初至八月底,但却经历江南农村最忙的双抢整个过程,那个苦,那个累,那个非人环境,非亲身经历,是难以体会的。

    我下放在皖南沿江水乡安徽南陵县东塘公社龙三大队,是稻米的主产区。当地当时没有任何副业,就是水稻种植。所谓“双抢”是指抢收早稻抢种晚稻,为了赶水稻生产季节,使晚稻生长期能够获得充分的阳光和温度,保证晚稻收成,必须抢在七月中旬至八月上旬期间尽快收割早稻,然后灌水,再把水田犁、耙、耖过,并立刻赶插晚稻秧,以保证粮食丰收。其间温度高、任务重、时间紧、程序多,是真正的魔鬼考验。超强度和超体力透支,“双抢”是江南农村一年里最艰苦的日子,也是中国农民吃苦耐劳最具体表现。

     作为刚下放的城市知青,我一天不挪地坚持了“双抢”全过程。七八月份是江南地区最炎热的,常常达到四十度。水田的水是烫的,水气和高温已让人无法承受,还要弯腰割稻、打稻、挑稻、平整田地和弯腰插秧。每天凌晨天还没亮,生产队长就在村头吆喝,全村男女老少被摧着下到稻田,开始了一天的劳作。大家挥动镰刀,长时间弯着腰,向前移步,将成熟早稻割倒,同时另一拔人采用同样方式,弯腰向前抢种晚稻。每个人都汗如雨下,全身湿透。但为了防晒,全戴着草帽,穿着长袖衣服。夏暑的太阳,分外强烈,仿佛能穿透衣服,直泼洒在人们身上。收割中,稻稞飞扬出无数细微的稻芒纤维和尘沫,拼命的钻进被烈日晒的黑红的皮肤,混杂着浑身上下湿透的汗液,刺的人又痛又痒。插秧时,手指长期与泥土磨擦,和田水净泡,指甲发黄指头粗肿,田泥沾满全手,洗也洗不净。长时间的弯腰或蹲立,累的人都直不起腰来。这样的劳作,每天几乎都要从早晨四点点持续干到晚上九点,中午避暑休息两小时。作为一个孤身在外,从未从事过生产劳动的城市青年,其中艰辛是外人无法体验的。

    首先是过敏,由于不适应水田耕作和稻谷尘纤,我全身上下无一处不起红肿。其痒无比,其状可怕。当地村民看到我的表皮,也都害怕。而且每当我从水田上岸,全腿都爬着蚂蝗,那软软的十分可恶又可怕又讨厌的动物,竟会依附在你的腿上,拼命地吸血,你须一个一个把它拔下来,那是一个煎熬过程,城里小孩那经历过这种磨炼。那红肿和蚂蝗吸过地方连成一片,尤为吓人。其次是吃喝,虽然我在村民家搭伙,伙食无忧,但营养成分不够,以大米咸菜为主。更可怕是没有人送水,在那种高温高强度野外作业下,失水很快,其他村民都有家里孩子送水,而我没有,太渴时没办法,只能喝田里那极不卫生的混浊被太阳烤温的地上水,奇怪是四十天也没见拉过肚子。有道是:“双抢”的日子太苦了,知青的日子更苦,孤身知青的日子更是苦上加苦。好在当时以苦为乐,不知苦为何物,总是鼓励自己坚持坚持再坚持。那怕是我累的连上床力气也没有,瘫睡在阴湿地上任凭蚊咬,也从未缺过一天勤;那怕是我双肩肿痛挑担时歪歪扭扭,弯腰困难头冒金花,也没有叫苦一声。实在不理解我当时那来的勇气、毅力和韧劲,有点原教旨主义者那种精神,理想至上,无情无欲,视苦难为幸福,视磨练为超脱,一片赤心一腔热血,真不知是悲还是喜。年底我被大队上报评为全县知青劳动模范,这是对我“双抢”劳动最大奖赏、肯定和回报。

    一晃三十年过去了,自从上大学后,也未去过那让我无法忘怀的乡村。那里的河那里的湖,那夏夜月光下的水,总是浮现在我脑海里。不知我那苦难的乡民们,还有“双抢”吗?还是那么劳累吗?还是披星星带月亮吗?

    但愿一切都在改变。

我下放的水乡龙潭渡

 

补:

    美化苦难,选择性回忆,是我们这一代人通病,尤其是知青岁月的记忆,我也不例外。理智地分析,不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文革中的知青上山下乡运动对家庭对社会都是一场大灾难。理论上,农民阶级是小生产者,是落后阶级。“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工人阶级才是大公无私最先进阶级,去工厂才符合党的教育功能。如果说社会主义农民性质变了,是无产阶级,觉悟水平大不一样。那社会主义的任何职业都是无产阶级,只是分工不同,凭什么说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真是大有作为吗?实际上当地农民并不欢迎这些不速之客,贫困落后穷苦的农村也难以养活这些多余的青年,把城市中集中的青年闲人打散发到分散广阔的农村,这是毛主席为解决失业和动乱的权宜之计。毛泽东从利用红卫兵打击政敌到抓捕五大领袖抛弃红卫兵,上山下乡是最佳解决之道。而实践上,大量没有生存技能初高中城市学生到一个陌生贫穷落后的乡村去,受苦受难是可预见的。特别是有不少未成年孩子,孤身一人送到乡村劳动,是很不人道的,我弟弟属于此例。至于女知青,所受苦难更甚。我下放的大队书记就奸污上海女知青多人,至于散落在农村中有一小部分游手好闲的村民二流子,搔扰女知青那更是举不胜举。(更惊心是海南云南建设兵团大量女知青成为性奴,到文革后才被彻底揭开。)某种程度说,老鬼的小说《血色黄昏》再现当时知青生活的真实情景。上山下乡是是以牺牲一代人的正常生活为代价,是以愚昧反对文明,是破坏教育正常秩序,是剥夺人们自由择业权力,是从半饥饿的广大农民口中抢食的反智行为和运动。上山下乡运动没有一丝一毫社会进步的因素,是一场彻头彻尾悖逆社会进步的空前浩劫。

    更可怕是我下放地区是血吸虫病流行区,而那时又无防范措施,长期泡在水田中和池塘里,有幸不被传染上,完全是天意,现在想想都后怕。我一个农村出身的大学同学在工作十年后因血吸虫病引起肝肿大而死亡,他是我国空中加油项目负责人和最权威的专家。

 

 

 

 外一篇:

  插队的日子

            作者:立委

 

(一)

    我是文革后最后一批插队的,算是赶上了末班车。当时岁数不够,按照政策可以留城,可是当年的情形是,留城待业常常是永久失业,不像插队,几年之后,还有上调招工或者升学(工农兵学员)的前途。另外就是,由于时代风尚的影响,留城的好像比下乡的矮人一截似的。我有一位同班好友,独子,留城以后,见面说话就没有我们下乡知青那样器宇轩昂。 

    插队的故事对我是太久远了,恍如隔世。这也是我一直想写,却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原因。虽然如此,插队的片断却不时在心中翻腾。虽然连不成篇,这些记忆残片却是刻印在脑海最深处的。 

    我插队的地方是比较偏远的皖南山区,叫尤村,就在镇子旁边。当时一起下到这个村子去的一共三位,陈兄是中医世家,人很老成憨实,带来了大半箱子医书。曾兄是退伍军人的子弟,有点吊儿郎当玩世不恭的样子。我随身携带的是薄冰《简明英语语法》和一台晶体管中波收音机,希望还能继续电台《广播英语》的学习。我们三人从镇上一下车,就被尤村的老书记带领一伙人敲锣打鼓迎到了村里,暂时安置在一位公社赤脚医生的家里,住了两个月。后来村子利用国家发给我们三人的安家费,盖了三大间仓库一样透风凉的屋子,我们才算独立安家落户。 

    第一个月是吃大户。每天各家各户轮流吃。农民大多朴实好客,我们吃饭的那天,东家往往要比平时多预备一些菜肴。可是,各家家境不同,伙食还是参差不齐,有些确实难以下咽,但又怕人笑话知青娇气,只好硬着头皮吃。最糟糕的不是伙食的质量,而是卫生状况。有一天天擦黑,推门去晚餐,手上黏黏糊糊摸了一手,回来后我们几个一合计,发现不是鼻涕就是浓痰的残迹,都恶心得要吐。 

    后来决定哥仨自己开伙,分工合作。还记得清晨起来到河塘担水,身子骨瘦小的我与水桶不成比例,在早春的冷风中瑟瑟发抖。不过,自己开伙还是受用多了,每天干活就满心盼望早早收工去享用自己的晚餐。最常做最美味的菜肴是咸肉炖黄豆。咸肉是父母捎来改善伙食的,每次割一小块肥肉,慢火烧化,那泛着油光的软黄豆实在太诱人了。黄豆和木炭都是队里照顾知青配给的,弄个小瓦罐盛上黄豆、肥肉和水,上工前置于炭火上,收工回来就四香飘溢。 

    这样的美味当然不能长久。于是自己种菜。我们图省事,挑最容易的菜,种了两大片黄瓜。黄瓜这玩意儿,一旦结起来,就不得了,瓜满为患。怎么摘怎么吃也赛不过它生长的速度。平时没事就摘了生吃,到了晚上再做黄瓜汤,或者炒黄瓜,直吃得想吐。这个后遗症不小。很久很久,我都把黄瓜当作最贱的菜,偶然生吃一点可以,从来不拿它当菜。可是斗转星移,不知流浪海外的何年何月,黄瓜忽然金贵起来。太太和女儿都爱吃。暖房子里面出来的英国黄瓜,每根两三块美元,一样成为我们家的必备。有时伙食中蔬菜量不够,怕孩子营养不平衡,就洗根黄瓜给她,她总是美滋滋地啃它,从不厌烦。 

    黄瓜确实不好做菜,要是赶上了鸡蛋,炒菜也好,做汤也好,都不错。单做就不成菜,不下饭。鸡蛋是非常珍贵的,我们不养鸡自然没有鸡蛋,也舍不得买。后来还是村子里有人从我们知青这里借钱急用,可又没有钱还,就从鸡屁股下抠出一些鸡蛋来偿还我们,我们才有了些口福。有一天秃头队长来巡视,看见我们的黄瓜地,就狠狠剋了我们一顿。说,你们这帮懒虫,谁让你们种黄瓜来着,一点正经菜也不种,你吃个屁。他所谓正经菜,是指辣椒茄子一类,那样的菜只要有点菜籽油,不用鸡蛋不用肉,就可以做得让人垂涎欲滴。可是拾掇起来不容易,除了浇水,还要施肥,最好是粪兑水浇了才好长。 

    黄瓜吃腻了,后来没的好吃,改吃炒山芋(北方叫红薯)。这一招说来还是村里那个放牛娃教给我的。这个放牛娃很机灵,自从我们知青来了,就总找机会来套瓷。是他告诉我,山芋也一样可以做菜,就跟炒土豆丝一样做法。山芋是口粮,我们不缺,于是我们尝试切丝红炒,添上油盐,做出来比黄瓜好吃下饭多了。不过,有一条与土豆丝不同,炒菜的火候一定要适可而止,否则烂成糊就不好吃了。 

    从放牛娃那里学会了骑牛。别看老牛笨乎乎的,走起路来却非常稳妥实在,一步一个脚印。起初我看田埂头的羊肠小道,老觉得那老牛一不小心就会折到沟渠或水田里,其实老牛从不出差错。放牛娃吆喝一声,那老牛就乖乖地倾前身,低下犄角,我在牛娃的帮助和鼓励下,蹬着牛角,翻身上了牛背,开始胆战心惊的骑牛前行。骑牛的最大感受是不舒服,那老牛的脊背咯咯吱吱的,感觉不到皮肉,满屁股都是骨头,根本不像我以前想象中的牧童骑牛之乐。

 (二)

    我1977年初高中毕业下放到皖南山区烟墩镇旁的尤村。不久赶上了“双抢”(抢收早稻,抢种晚稻),真地把人往死里累。双抢是一年挣工分的好季节,给双份工分,有时甚至给三倍,连续20多天,天不亮起床,到半夜才回,再壮的汉子都要累趴下才能休息半天。人民公社给双倍工分这种变相的资产阶级的“物质刺激”很厉害,不管多累,人都不敢懈怠,你怕累少上工,工就给别人赚去了,到年底分红,你分的稻谷、红薯和香油也相应减少了。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每年生产队的收成是一个定数,工分多给少给不过是一种财富再分配的方式而已。如果单纯依靠农民的社会主义干劲,双抢跟平时同等工分数,工分总量下来了,单位工分的价格提高了,就没有物质刺激出来的积极性了。谁说经济学在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没有用处?

    生产队照顾城里娃,工分给高些。于是给我们三个知青各开七分半工,相当于一个妇女全劳力的工分,包括早饭前上早工两个小时,否则只有六分半。那年十分工值RMB0.65元。  我在妇女堆里干了半年多,年底分红,赚回了所有的口粮,外带半床红薯和四五斤香油。

    妇女全劳力多是年轻的姑娘或媳妇,个个都是干农活的好手。尤村的10几个风华正茂姑娘组成了一个“女民兵班”,不甘寂寞,活动有声有色,曾名噪一时。不过到我去的时候,已经式微,因为其中的骨干大都到了嫁人的年纪,近亲远媒各处张罗,集体活动不能继续。尽管如此,跟女民兵在广阔天地一道成长,在当时是充满了革命浪漫主义的色彩的,让人沉迷和兴奋。干农活的辛苦也去了大半。

    我们村村长人很精明,但脾气暴躁,又是秃头,看上去恶心。倒是他家三个姐妹一个个如花似玉,大妹妹二妹妹都是女民兵班的主力,小妹妹刚14-5岁,皮肤白嫩,见人脸红,在社办一个作坊里做工。大妹妹则嫁给本村一个高个子,有模样无脑袋的傻小子,自由恋爱的,算是姑娘们中最幸运的了,可还是鲜花插错了地方。刚去不久,这位大妹子被照顾在场上打谷,没有下水田。我跟她一起干活,场上就两个人,总是她照顾我,从那时就落下了心猿意马的毛病,直到有一天发现她肚子越来越大,才意识到她跟其他民兵姑娘不同,原来是媳妇级的了。后来跟那个二妹子及一帮姑娘媳妇一道,在田里薅草(就是用耙子在水田里把杂草掀翻,不让杂草长出来),二妹子总是侵犯我的领地,把她的耙子探过来帮我。没有她帮忙,我大概一半的速度也赶不上。我老指责她,“不许侵犯”,她总笑而不答,我行我素。二妹子模样很好,稍微有些胖,很壮实,像个铁姑娘,但善解人意,脾气性情好得赛过薛宝钗,是我最心仪的。可当时媒婆正在给她提亲,我离开村子不久,她就远嫁了,听到消息后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些农家女在我看来都是仙女。从小在那样的艰苦环境中,却一个个风华正茂,英姿飒爽,而且不失农家女的善良朴实和冰雪聪明。我觉得当地没人配得上她们,她们自己也企图跟命运和媒人抗争,不过最后都一个个嫁走了,消没在人海中。

 (三)

    敲锣打鼓把我们迎进村的老队长跟我们走得最近。事无巨细,他都爱来管,自然充当了知青监管人的角色。我们插队的时候,正是老队长大家庭最鼎盛的时期:五个孩子,三男二女,人丁兴旺。老伴操持家务,任劳任怨,对人热情有加。大儿子山虎算我们哥们,比我略长,但长得比我还矮小一大截,似乎发育有问题,但干活并不赖,是个整劳力,担任队里的记分员。山虎小学毕业就回乡种田,作为长子,与女民兵姐姐一起,帮助父亲分担家庭重负。三个劳力,加上两个弟弟拾粪、放鸭,放学做点零工,一家人挣足了工分。这个家庭的红火兴旺,加上老队长的威信,可与家有三朵金花的秃头队长一比,这两大家是村子里六七十户人家里面的显赫人家。老队长的家也是我们的家,在他家里我们感觉在自己家一样地自在。一家都是热心人,包括最小的六岁女儿,我们一来,就手舞足蹈,欢呼雀跃。家里做了好吃的,老队长就把我们叫去。大娘从不抱怨,总是笑吟吟默默在一旁伺候我们吃喝。

    山虎很活跃,实诚热心,跟我们知青亲如兄弟,给了我们很多帮助。他总是随身带着他的记分簿,满本子是他的涂鸦,只有他自己能看懂的那些工分记录。我见过不少字写得差的人,我自己也一手烂字,可把汉字写到他那样难看,那样奇形怪状,不可辨认,还真不容易。我离开尤村上大学期间,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每次读他的信都要辨认老半天才能猜八九不离十。他每封信尾总是画点图示,两只手紧握啊,或者一颗心系上一条线,朴素地表示他对我们友谊地久天长的祝愿。

    老队长是村里德高望重的人物,他清瘦黝黑,尖小巴,身子骨健朗,谈笑如洪钟。他哪年当的队长,哪年让位给秃头小队长,我们不很清楚。只知道老队长是退伍军人,识文断字,见多识广,是尤村的核心。我们的到来使老队长异常兴奋。他跑前跑后,张罗安排,滴水不漏。只有一件事,我感觉有些滑稽,内心有抵触,却不敢流露。老队长雷打不动,每周要组织我们政治学习和座谈一次,一学就是一夜。每当这个时候,老队长就把家里的大小孩子统统驱离,把煤油灯点得亮亮的,一点不心疼熬油。他不苟言笑,正襟危坐,特别严肃深思的样子。记得他组织学习《哥达纲领批判》,一字一板地阅读,那样子很象个教授,可从来也没见他有自己的讲解。对于马列,我只在中学迷恋过“政治经济学”,对于其他著作不是很懂。我听不明白的,他其实也不懂,毕竟他也就小学毕业的文化程度。当时我就好奇,他心里在想什么。为什么对那些深奥难懂的马列原著那么热衷,而且总摆出若有所思的样子。我当年自觉是个小毛孩,老队长是可敬有威的长者,是我们的依靠,即便心里有疑惑,也从不敢追问。这样的学习一直持续到我离开尤村。

    老队长唱歌富有磁性,略带沧桑,很有魅力。记得在水田薅草的时节,暖洋洋的阳光,绿油油的禾苗,春风和煦。老队长一边薅草,一边张池有度地唱起歌来。听上去有点象船工号子,声音高高低低的,随着风,一波一波袭来,抑扬悠长,不绝如缕。那是怎样一种有声有色,和谐无间,引人遐想的农耕图景啊。

    很多年过去,老队长的歌声却一直留在我的记忆中,虽然我从未搞清这首歌的来历。直到去年,女儿的 iPod 新增的一首歌,一下子把我抓住了。这歌当然不是老队长的歌,可曲调内蕴与老队长的歌神似,是它复活了我心中掩埋已久的歌。每当歌声响起,我就沉浸在遐想之中。老队长的面容身影,广阔天地的清风和日,单纯悠长的田家生活和劳动的场景,就在我眼前浮现。 我问女儿这是什么曲子。女儿一副我是土老冒的惊讶,这是 Akon 啊,那首红透半边天的歌曲 don’t matter 啊。这首黑人歌曲2007年一出品,很快在电台热播,连续两周居于排行榜首。我惊喜,也感到诧异,远隔千山万水,神秘古老的中国民间小调居然与带有美国非裔色彩的黑人歌曲如此契合。甚至我在 Akon 本人身上也隐约看到黑瘦干练的老队长的身影。

    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曾回村探望,那时老队长已经离开人世,是癌症夺走了他的生命。女儿远嫁,传回的消息是女婿赌博被抓进了局子,二儿子肝炎送了性命。大娘经受这种种打击,显得衰老无语。家庭再也没有了欢声笑语,只有山虎撑着这个家,快30的人了一直未娶媳妇。谈起来,他总是苦苦一笑,说不急,先把弟妹上学供出来,自己的事可以放一放。我的心沉沉的,感伤世事无常,那么鼎盛兴旺的大家先失了顶梁柱,复遭种种不幸,如今如此零落。那记忆深处的歌声在我心中也更加增添了些许沧桑的苦涩和无奈。

    至于原歌,现在也忘记具体曲调了,就是那种陶醉心迷的印象还在。认准了 Akon 以后,今天就是真的那个曲子再现,我不敢肯定我是否还能识出来。 就 Akon 吧。记忆已经外化,有个落实处,挺好的。

 

                         (注:立委是汉阳一江水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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