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之43:谈谈绑定和回指】

白:

him为啥指he而不是the police officer?按照“最近提及原则”,the police officer在栈顶,“he”在次栈顶。但,语境(图片)表明,“he”在牢狱中,事理指向出狱(go)。事理决定了police officer可以决定he是否go,bribe可以左右police officer的决定。这些事理指向,一旦达到边界强度,可以压制最近提及原则的标配结果。

李:
"He bribed the police officer to let him go" is like "He requested the officer to find him". "him" cannot refer to "the officer", it has to be somebody else, either "He" or someone else.

cf: "He requested the officer to find himself"

"himself" refers to "the officer".

白老师的道理是说语境(事理)可以突破 heuristic。凡是 heuristic 都只是一种趋向,一种原则,也都有例外,都有被其他因素override 的可能。这个道理是对的。但这个案例,却不需要语境出场,这是句法绑定(binding)本身就决定了的。

"bribe" 的subcat 是:bribe sb to do sth, so "sb" is the (logical) subject of "to do",
the object of "to do" cannot refer back to the subject unless "self" is used following the Binding Theory.  So in the coreference list, "the police officer" is not even registered as a possible candidate.

句法就排除了这种可能,因此也就没有什么就近原则与语境发生冲突的故事了。这是乔姆斯基的绑定理论的一个典型表现。不确定绑定的是谁,而是确定不能绑定的是谁。

白:
穿透了

李:
显示了句法的有限但是有效的作用。

"She bribed the police officer to let him go", now the subject is "She", still "him" cannot refer to "the police officer". It has to be somebody else.

白:
him就是第三者,非反身性。

“John asked Bob to wash himself.”
“John promised Bob to wash himself.”

当年德国老师讲过这两个例子

李:
right.
this diff lies in the diff in subcat patterns. "promise" is not associated with the standard subcat "promise sb to do sth" when "sb" is the logical subjecct of "to do", it is instead associated with another subcat "promise to sb to do sth" when the logical subject of "to do" is the same as the subject of "promise".

所以句型不仅仅是形式序列: Input 形式背后作为output的逻辑语义也是句型的一个必要成分。上述两个形式相同的序列,在句型上被认为是两个。分别用不同的subcats 在词典里面标识。可见,subcat 虽然是一个句法范畴,里面却藏着通向语义的钥匙。

语言学里的subcat 差不多是大半部句法了,是极为重要的概念。词典主义被公认为最有效的自然语言策略就是基于subcat。这是语言学隐性形式手段的最漂亮的体现,是上帝的杰作。

白:
“我答应你离开他”,“我要求你离开他”。前者是“我”离开,后者是“你”离开。在“答应”和“离开”进行“合并”操作的时候,“离开”没有饱和的坑向“答应”的逻辑主语开放复用。在“要求”和“离开”进行“合并”操作的时候,“离开”没有饱和的坑向“要求”的逻辑宾语开放复用。这种在合并时可以对复用指向提出要求的禀赋,潜藏在词典里。平时看不见,合并时露峥嵘。

李:
正是。这是语言(学)的奇妙。由于subcat是一种词典分类或标注,是隐性形式,这似乎是创造语言的上帝给人类理解语言出了一个小小的难题。在人类(语言学家)没有发现subcat或自主利用subcat机制之前,语言处理注定是混沌的、粗线条的。但无论发现还是没发现,人类千百年来一直在潜意识里利用它,无障碍地交流。

白:
“面包我答应你吃掉了,牛奶你就别逼我喝了。” 即使填后面动词坑的萝卜移位到前面,这个关系依然成立。即使“你吃掉了”这么天衣无缝也不许结合。

李:
这个句子很妙。

白:
binding在汉语里会有更广阔的发挥空间,而且和“词负载结构”的理念是如此之契合。残坑就是一种变相的指代。

李:
但是,coreference主体是discourse范畴,binding不过是想利用句法提供一点帮助,它还是局限于句法本身的范围,句内。句内能搞定的只有self, 句内不能搞定但是可以排除句内candidate的,句法也有一些助益。再多,binding 就无能为力了。Coreference在 binding 之外,仍然有很多 discourse 的挑战。是一个公认的 NLP 难题了。

白:
“你我不允许走,他么可以商量。”---如果后面的动词是不及物的,即使逻辑宾语提前了仍然受到与在原位同样的约束。

李:
什么约束?

白:
走的不是我,虽然离得近。

“一个嫌犯我们也不允许放过”,“我们”似乎要通吃呀…… 难道“允许”是个双性恋?

李:
句型纠缠? 一个也不 Vt == 一个也不【被】Vt
“一个也不(被)买”,“一个嫌犯也不(被)放过。”

“一个嫌犯我们也不允许放过”
==“我们不允许放过一个嫌犯”
== “我们不允许【human】放过一个嫌犯”
== “我们不允许一个嫌犯(被)放过”

这个【human】是谁,不知道,也不必知道。这是一种命令,常识上这个【human】可以是任何人(在domain里可能指某些“手下”)。任何人也就可以包括“我们”自己,但这不是严格的回指,而是包含。

“我们也不允许自己或任何其他人放过一个嫌犯。”
“我们也不允许任何人包括我们自己放过一个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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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立委

立委博士,问问副总裁,聚焦大模型及其应用。Netbase前首席科学家10年,期间指挥研发了18种语言的理解和应用系统,鲁棒、线速,scale up to 社会媒体大数据,语义落地到舆情挖掘产品,成为美国NLP工业落地的领跑者。Cymfony前研发副总八年,曾荣获第一届问答系统第一名(TREC-8 QA Track),并赢得17个小企业创新研究的信息抽取项目(PI for 17 SB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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